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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家长:
根据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2016学年度在校学生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现已全面启动,请有需要的家长做好相关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 | 即日至2016年11月15日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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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申报对象: |
(一)校新生、转校生等,转校生在原学校已参保的,转校后也要通过新转入学校重新申报),由学校统一申报。 (二)本校已申报参保成功的学生,不需重新申报。 (三)数量方式: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即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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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报缴费时间 | 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报的,缴费时间段为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;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,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7年8月。 | |
四、申报流程: |
1、未办理过少儿医保的需带户口本复印件到学校登记。 2、监护人登录市社保局网站“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” (https://seyb.szsi.gov.cn/szwcngr/prg1/slgrcbnew.jsp)填写参保信息,打印出《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并和其他材料一起交回学校。 3、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,即进入审核程序 4、社保卡需自己办理详细请您考https://seyb.szsi.gov.cn/wcnbx/index.jsp《关于我市少儿大学生社保卡纳入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的通知》 5、具体操作方法请您参考https://seyb.szsi.gov.cn/wcnbx/index.jsp《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操作系统操作手册》 http://www.sznsyhflxx.com/uploadfile/2016/0913/20160913094154373.doc http://www.sznsyhflxx.com/uploadfile/2016/0913/20160913094154976.do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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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申请材料 |
1、《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》; 2、少儿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复印件(验原件); 3、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,如监护人是军人的,验军人的军官证且受理复印件及驻深部队证明; 4、验证明少儿与监护人之间关系的有效证件; 5、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且提供复印件;
注:以上参保材料是由学校初审后递交到社保机构的(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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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缴纳费用请您咨询南山分局咨询窗口 |
服务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(原南山法院) 联系电话: 26079166 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4:00-18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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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缴 费 时限 |
正式参保时间从缴费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,在申报月份的20日(含20日)以前申报的,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。在申报月份的19日后申报的,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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